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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课程
  2. 法学院

法学院

民法(总论)(25-26下学期)

民法(总论)(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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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25-26下学期)

民事诉讼法(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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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专题(25-26下学期)

民事诉讼法学专题(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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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5-26下学期)

科技与法律(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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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25-26下学期)

科技与法律(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文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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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

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

课程类别法学院

《法律英语》是面向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与方法技能并重的课程,旨在系统提升学生在法律语境下运用英语进行阅读、理解、分析、表达与写作的能力,为其开展法学研究、撰写英文摘要或学术论文、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以及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奠定必要的语言与方法基础。

随着法学研究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英文法律文献已成为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训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在比较法研究、国际法与区域法研究以及国内法学前沿问题的讨论中,大量高质量研究成果以英文形式发表。同时,在涉外法治建设和国际规则参与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高层次法治人才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也需要具备在国际语境中准确理解和规范表达法律问题的能力。《法律英语》课程正是基于上述学术与实践需求设置,服务于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鲜明的专业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

本课程区别于一般公共英语或单纯语言技能训练课程,强调以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为核心,将英语语言能力训练有机融入法律知识体系之中。课程重点不在于孤立讲授词汇或语法,而在于引导学生理解法律英语在不同法律文本中的功能与表达逻辑,帮助学生掌握法律英语的基本特征,如法律术语的概念性与体系性、句法结构的规范性与严谨性、论证语言的逻辑性与克制性等,从而实现以语言服务法律理解、以法律规范语言使用的教学目标。

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法律英语》围绕法律英语的主要文本类型与使用场景进行系统设计,涵盖法律英语基础与学习方法、判例与成文法文本阅读、合同及其他私法文本语言、学术法律英语阅读与写作、法律英语口头表达等核心内容。通过对英美判例、成文法条文、合同条款以及英文法学论文的选读与分析,引导学生熟悉不同法律文本的结构特征与表达方式,掌握常见法律术语与固定句式,理解法律推理和规范表达在英语语境中的实现路径。同时,课程注重写作与表达训练,围绕英文摘要、引言、研究问题表述及学术报告等内容,提升学生在学术和实务场景中运用法律英语进行规范表达的能力。

在教学方法上,本课程采用讲授、文本精读、案例分析、任务驱动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注重学生的参与度与实践性。针对研究生来源多样、专业背景差异较大的特点,课程在教学设计中注重分层教学与差异化引导,通过设置不同难度的阅读材料与学习任务,引导法学背景与非法学背景学生在同一课堂中形成互补式学习。总体而言,《法律英语》课程立足法学学科特点,融合语言训练与法律方法,兼顾学术研究与实践应用,具有稳定、清晰且可持续建设的课程体系。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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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法)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法)

课程类别法学院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是面向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一门以民事法律关系整体运行为核心、系统融合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与实践问题的综合性课程。课程旨在引导学生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整体视角,深入理解民事权利的生成、变动与实现机制,准确把握民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逻辑,为学生开展民事法学研究、参与民事审判与律师实务以及相关制度分析奠定坚实的理论与方法基础。

本课程以我国现行《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为规范基础,围绕“民事权利如何设定、如何受到侵害以及如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救济”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教学。在内容结构上,课程既系统讲授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制度,如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又注重揭示这些实体法制度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适用方式,包括权利主张、法律关系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请求权基础选择以及裁判结果形成机制等问题。

课程强调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内在关联,突破传统将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割裂讲授的教学模式,通过专题化设计,引导学生认识到民事诉讼并非单纯的程序技术,而是民法规范实现的重要制度路径。通过将典型民事纠纷置于完整的“事实—规范—程序—裁判”框架中进行分析,帮助学生理解民法规范如何在诉讼过程中被适用、解释和具体化,从而培养其整体性、结构性的民事法思维。

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本课程采用“原理讲授—制度分析—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判例和裁判文书作为教学素材,重点分析裁判理由中对民法规范与诉讼规则的综合运用。通过对裁判思路的拆解,引导学生掌握民事案件分析的基本方法,提升其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法律论证的能力。同时,课程注重理论反思与实践回应,引导学生在理解既有裁判规则的基础上,思考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其改进空间。

作为一门硕士层级的综合课程,《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在教学目标上不仅关注知识掌握,更重视方法训练和能力提升,力求使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对复杂民事纠纷进行规范化分析,为其后续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提供坚实支撑。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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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写作方法

法学论文写作方法

课程类别法学院

《法学论文写作方法》是面向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一门以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研究方法类课程,旨在系统训练学生进行法学学术写作的基本能力,引导其掌握规范、严谨、可论证的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后续从事法学研究或高层次法律实务工作奠定坚实的方法论基础。

本课程立足于法学学科的研究特点与写作规范,围绕法学论文写作的全过程进行系统设计,重点解决研究生在论文写作中普遍存在的选题泛化、问题意识不足、结构松散、论证薄弱、文献运用不规范等问题。课程强调论文写作并非单纯的语言表达训练,而是一项以法学问题意识为起点、以规范分析和论证展开为核心、以学术规范为底线的系统性研究活动。

在课程内容上,《法学论文写作方法》以法学论文的基本类型和写作环节为主线,系统讲授论文选题与研究问题的提出、文献综述的功能与写作方法、论文结构设计、法学论证方式、规范解释与案例分析的写作技巧、注释与引文规范、学术语言与表达风格等核心内容。课程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部门法与基础法学等不同研究领域的写作特点,引导学生理解不同法学研究路径下论文写作的差异与共性,帮助其逐步形成稳定、清晰的写作思路。

本课程注重理论讲解与实例分析相结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法学期刊论文和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片段作为教学素材,通过拆解论文结构和论证逻辑,引导学生理解高质量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同时,课程强调“写作即思考”的理念,鼓励学生在课堂讨论和写作练习中不断修正研究问题与论证路径,逐步提升其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

在教学目标上,本课程不仅关注学生对论文写作规范和技术的掌握,更重视其法学研究思维的养成。通过系统训练,使学生能够在论文写作中准确界定研究对象,合理选择研究方法,规范运用法律文本和学术文献,形成逻辑自洽、论证充分、表达规范的法学论文文本。总体而言,《法学论文写作方法》是一门直接服务于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写作的基础性、方法性课程,在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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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25-26下学期)

财税法学(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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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25-26下学期)

中国法律史(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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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25-26下学期)

证据法学(25-26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吴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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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课程类别法学院

证据法学是研究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与运用规律的基础性、方法性课程,是连接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重要桥梁。本课程以我国现行证据制度为核心,系统讲授证据法的基本理论、证据规则与证明方法,重点培养学生依法认定事实、分析证据和论证裁判结论的能力。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证据法的基本概念与发展沿革,证据裁判原则与证明责任,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区分,证据的法定种类及其审查判断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标准与证明方法,举证、质证与认证机制,以及不同诉讼类型中证据规则的差异与衔接。课程同时关注认罪认罚从宽、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在教学方法上,课程注重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模拟法庭、证据评析与课堂讨论,引导学生在具体案件情境中理解和运用证据规则,强化证据思维与程序意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能够准确理解证据法的基本原理,熟练掌握证据规则的适用逻辑,具备对案件事实进行规范化证明和理性判断的能力,为后续诉讼法课程学习及法律实务奠定坚实基础。

教师: 吴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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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类别法学院

《刑事诉讼法》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系统讲授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全过程的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重点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优势与实践成效。

课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为主要教学依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深入讲解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程序、公诉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等内容,注重揭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协调。

在教学过程中,课程紧密结合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实践,重点分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律师辩护权保障、被害人权利保护等重大制度创新,引导学生准确理解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中的制度定位。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当系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制度体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刑事诉讼中的现实问题,树立正确的法治观、程序观和权利观,为进一步学习刑法、证据法以及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教师: 吴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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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学(25-26上学期)

立法学(25-26上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谢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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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论)

民法(分论)

课程类别法学院

        民法学是法学教育中的核心课程,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的教学目标和内容呈现递进关系。

       本科课程旨在构建学生的民法知识体系基础,掌握基本原则和制度。授课内容以《民法典》为纲,系统讲授总则(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人格权以及侵权责任等各编的核心规则。教学重点在于理解法律概念、梳理逻辑脉络并训练初步的案例分析和法条适用能力。

        硕士课程则超越知识传授,侧重于培养独立的学术研究和解决复杂实务问题的能力。教学内容转向专题化与前沿化,深度探讨物权变动理论、债权体系重构、公司法与合同法交叉问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民法挑战等深层次议题。教学方法强调批判性思维、学术写作和高阶法律论证,引导学生就未决理论争议和新型案件形成自己的见解。

        两个阶段的共同目的在于培养系统掌握民法原理、能够运用民法思维维护权利、解决纠纷的法律人才。

教师: 曾金莲, 王华, 吕川, 林良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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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25-26上学期)

中国法律史(25-26上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曾金莲, 吕川,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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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学(24-25下学期)

财税法学(24-25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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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24-25下学期)

中国法律史(24-25下学期)

课程类别法学院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传统法治蕴含丰富的规范制度、精密的立法技术、成熟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治理智慧与精神追求。中国法律史课程承载中华法制文明的传承重任,是沟通当代法学与传统文化的重要桥梁。2018年教育部发布《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中国法律史”课程列为法学专业10门核心必修课之一。

        本课程融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西法律史比较的内容,系统讲述中国古今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和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特色。具体包括中国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及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中国法律史》以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为主线,系统地研究法制的起源和演变历史,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以及法制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较全面地掌握中国法制发展的线索,学会从历史中寻求法律智慧,从而丰富和完善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人文关怀。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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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

中国法律史

课程类别法学院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传统法治蕴含丰富的规范制度、精密的立法技术、成熟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治理智慧与精神追求。中国法律史课程承载中华法制文明的传承重任,是沟通当代法学与传统文化的重要桥梁。2018年教育部发布《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中国法律史”课程列为法学专业10门核心必修课之一。

        本课程融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西法律史比较的内容,系统讲述中国古今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和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特色。具体包括中国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及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中国法律史》以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为主线,系统地研究法制的起源和演变历史,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以及法制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较全面地掌握中国法制发展的线索,学会从历史中寻求法律智慧,从而丰富和完善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人文关怀。





教师: 曾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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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现代化

行政管理现代化

课程类别法学院

法学院研究生课程

教师: 周兵, 房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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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示例课程 11
  • 学生工作处 1
  • 保卫处 3
  • 教师发展中心 4
  • 机电工程学院 131
    • 自动化学院 35
      • 轻工化工学院 85
        • 信息工程学院 29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165
            • 管理学院 97
              • 计算机学院 127
                • 材料与能源学院 5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5
                    • 外国语学院 2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31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61
                          • 艺术与设计学院 5
                            • AI+生成式教学过程共创 41
                            • AI+校企融合知识图谱共创 1
                            • AI+虚拟仿真教学体验共创 1
                          • 法学院 2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7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98
                                • 经济学院 109
                                  • 生物医药学院 9
                                    • 集成电路学院 1
                                    • 国际教育学院 24
                                    • 继续教育学院 4
                                      • 自考课程 18
                                        • 自考互认课程差异化学习
                                          • 自考2025 5
                                        • 自考过程性评价课程
                                          • 人力资源管理 4
                                      • 成高课程
                                        • 2026年春季
                                          • 26级 39
                                          • 25级 77
                                          • 24级 31
                                          • 23级 10
                                        • 2025年秋季
                                          • 23级 11
                                          • 24级 51
                                          • 25级 52
                                        • 2025年春季
                                          • 23级 24
                                          • 24级 69
                                          • 25级 40
                                        • 2024年秋季
                                          • 23级 39
                                          • 24级 52
                                        • 2024年春季
                                          • 23级 56
                                          • 24级 40
                                        • 2023年春季 42
                                        • 2023年秋季 52
                                    • 创新创业学院 1
                                    • 体育学院 10
                                      • 实验教学部 44
                                        • 通识教育中心 24
                                          • 生态环境与资源学院 0
                                          • 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 1
                                          • 先进制造学院 74
                                          • 图书馆 1
                                          • 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5
                                            • 试验课程 1
                                            • 测试用课程 5
                                            • 模板课程-请勿更改 1
                                          • 工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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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蕴瑜课堂”取自我校前身主体广东工学院第一任院长麦蕴瑜之名。麦蕴瑜,我国著名水利专家、南沙接收专员。
                                            “蕴瑜”有收藏积累美好事物之意,寓意着我们的教育目标是不断向学生传输知识,让他们不断地积累能力。
                                            “蕴瑜课堂”提供教学、学习与教学管理“一站式”服务,是高水平在线课程学习平台。蕴瑜课堂实现与多种信息化平台对接,实现利用教学大数据对学生进行跟踪反馈,具有功能插件多样、数据跟踪详细、开源式、扩展性能优异、维护简单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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