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论)
课程类别法学院
民法学是法学教育中的核心课程,本科阶段与硕士阶段的教学目标和内容呈现递进关系。
本科课程旨在构建学生的民法知识体系基础,掌握基本原则和制度。授课内容以《民法典》为纲,系统讲授总则(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人格权以及侵权责任等各编的核心规则。教学重点在于理解法律概念、梳理逻辑脉络并训练初步的案例分析和法条适用能力。
硕士课程则超越知识传授,侧重于培养独立的学术研究和解决复杂实务问题的能力。教学内容转向专题化与前沿化,深度探讨物权变动理论、债权体系重构、公司法与合同法交叉问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民法挑战等深层次议题。教学方法强调批判性思维、学术写作和高阶法律论证,引导学生就未决理论争议和新型案件形成自己的见解。
两个阶段的共同目的在于培养系统掌握民法原理、能够运用民法思维维护权利、解决纠纷的法律人才。